留校察看处分的后果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留校察看处分一般是半年期限。其严重程度仅次于“开除学籍”,并会记录在学生的个人档案中。学生可以在留校察看期满之前写出申请解除留校察看,申请取消。学校会根据学生的日常表现给于取消或开除学籍的决定。留校察看是一种“待定”状态,这个处分有两部分,“留校”和“察看”。留校意味着当前的学业可以不受影响的正常进行。
此外,学校可予退学处理的情形有哪些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根据学校指定医院诊断,患有疾病或者意外伤残不能继续在校学习的;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
法律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十一条
对有违反法律法规、本规定以及学校纪律行为的学生,学校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并可视情节轻重,给予如下纪律处分: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记过;
(四)留校察看;
(五)开除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