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手段和流通手段的区别是什么?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1、职能不同
流通手段的职能是货币作为商品交换的媒介,即购买手段的职能。
支付手段则不同,它是货币在商品赊购赊销过程中的延期支付以及用于清偿债务,支付赋税、租金、工资等职能。
2、特点不同
流通手段主要特点是在商品买卖中,商品的交换和货币交换在同一时间内完成,通俗地说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支付手段其主要特点是在商品买卖或租赁等活动中,使用价值或商品使用权的让渡与价值的让渡在时间上是分开的——或延期支付,或提前预支。
3、购买的对象不同
作为流通手段的货币,购买的主要是实体的商品。
作为支付手段的货币,购买的主要是服务。
扩展资料:
支付手段是指货币用于清偿债务、支付赋税、租金、工资等的职能。这一职能是为适应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发展的需要而发展起来的。由于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在时空上的差异,就产生了商品使用价值的让渡与商品价值的实现在时间上分离开来的客观必然性。某些商品消费者在需要购买时没有货币,只有到将来某一时间才有支付能力,同时,某些商品生产者又急需出售其商品,于是就产生了赊购赊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