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兵役制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拼音:yì wù bīng yì zhì
[system of compulsory military service;compulsory service system] 按法律公民有在一定年龄一定年限内服兵役义务的制度
公民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年龄内有服一定期限兵役义务的制度。
义务的解释 不要报酬义务劳动详细解释.与“权利”相对。指政治上、法律上、道义上应尽的责任。 康有为 《大同书》甲部第四章:“若夫应兵点籍,则凡有国之世,视为义务。”.不要报酬的。如:义务演出。
兵役制的解释 见;兵役法;详细解释公民依法服兵役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