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学要办什么手续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退学需要办的手续如下:
1、家长写申请,带学生本人、户口、身份证一同面见班主任;
2、年级部主任询问情况,做好记录,审查材料,确认无误后,在循环单及申请上签字认可;
3、政教处主任审核所有材料,逐一做好记录,在循环单及申请上签字认可;
4、校长审请材料、问明原因,记录完毕后,在循环单及申请上给予签字批准;
5、财务处见校长批准的循环单后,为准备离校学生核算应退费用,报校长批准后给予清退。政教处保卫科长查验离校手续齐全后,收回申请,胸卡,查验离校学生没夹带学校财产、物品后,在循环单上签字认可,开出门证放行,循环单、申请、胸卡上交政教处主任办存档。
退学需要办理的流程包括有:携带本人户口、身份证;年级部主任审查材料;政教处主任审核所有材料;校长审请材料批准;财务处核算应退费用等。根据我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生本人申请退学的,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办理退学手续。
法律依据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予退学处理:
(一)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
(二)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
(三)根据学校指定医院诊断,患有疾病或者意外伤残不能继续在校学习的;
(四)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
(五)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
(六)学校规定的不能完成学业、应予退学的其他情形。 学生本人申请退学的,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办理退学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