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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增加值的计算方法

工业增加值的计算方法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工业增加值的计算方法

工业增加值有两种计算方法:

一是生产法,即从工业生产过程中产品和劳务价值形成的角度入手,剔除生产环节中间投入的价值,从而得到新增价值的方法。

公式:工业增加值=工业总产值-工业中间投入+本期应交增值税

二是收入法,即从工业生产过程中创造的原始收入初次分配的角度,对工业生产活动最终成果进行核算的一种方法。

公式:

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折旧+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值+营业盈余

工业增加值的计算方法有两种:生产法和收入法。

生产法是用总产值减去全部物耗,公式为:

工业增加值

=

工业总产出

-

工业中间投入

这里的中间投入从会计角度说,包括存货、固定资产、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中的物资(办公用品、机物料消耗、水电费等等),以及支付其他企业的劳务费等等,总之,与进项税相关的采购或支付基本都包含在内。

收入法包括本期生产的成品价值、对外加工费收入和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限期末期初差额价值。

公式:工业增加值

=

劳动者报酬

+

折旧

+

税金

+

利润

上述数据基本上能从利润表中找到。折旧查看累计折旧科目。

理论上讲,两种计算方法的计算结果应该一致,但实际应用中经常出现计算结果一样的现象。原因是有些取值不一,如营业利润与利润总额混淆。所以用不同方法计算增加值时应注意这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