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崇中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林崇中,男,汉族,广东惠阳人,1955年1月生,学历大专,1971年8月参加工作,1973年6月入党。任市委常委、新会区委书记期间,滥用职权,违法决定低价出让土地使用权,造成国家损失9404万元。2009年7月,林崇中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同案的何社钦、陈炎发也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就在宣判林崇中入狱10年的同时,河源市中院以林崇中患有高血压等疾病为由,判决允许其保外就医、监外执行,林崇中被“当庭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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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崇中,男,汉族,广东惠阳人,1955年1月生,学历大专,1971年8月参加工作,1973年6月入党。任市委常委、新会区委书记期间,滥用职权,违法决定低价出让土地使用权,造成国家损失9404万元。2009年7月,林崇中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同案的何社钦、陈炎发也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就在宣判林崇中入狱10年的同时,河源市中院以林崇中患有高血压等疾病为由,判决允许其保外就医、监外执行,林崇中被“当庭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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