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静敲诈勒索华硕案开审双方均称无过错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备受关注的黄静起诉华硕侵犯名誉权案在北京朝阳法院开庭。黄静一方认为,海淀检方已认定黄静不构成敲诈勒索并作出国家赔偿,因此华硕的网站声明构成侵权须向其赔偿100万元;华硕一方则表示,此事是黄静、周成宇周密策划,华硕当时举报敲诈有充分证据,并不侵权。 ■黄静 敲诈声明侵犯名誉权 昨天上午8点45分,黄静代理律师团就来到法庭,但黄静本人没有出现。周成宇则坐到了旁听席上。 还未开庭,华硕律师就对黄静的身份表示质疑,“她已经对媒体说改名叫团陆纯龙思思,为什么还以黄静的名义起诉?”尽管黄静没出庭,他们称,还是希望见到黄静的身份证原件。 庭审正式开始后,黄静一方表示,2006年4月10日,华捷联合信息(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硕)在其上发表声明称,周成宇、龙思思借工程测试版CPU为由,向华硕敲诈勒索500万美元。 黄静代理律师说,海淀检方已认定黄静的行为不是敲诈勒索,而是维权过度,最终给予了相应的国家赔偿。华硕把这样的声明文章发到新浪等各大网站,对黄静的名誉造成了伤害,并导致了她被迫中断学业、无法就业等严重后果。 据此,黄静一方请求,判令华硕删除网站声明,并在所有发布或转载这份声明的网站首页按照天数发布道歉声明,同时赔偿经济损失、精神损失、公证费等共计100万元。 ■华硕 举报敲诈有充分证据 华硕律师则将黄静一方的意见总结为两点,一是华硕对黄静的举报行为导致黄静被羁押,二是华硕在网站的声明侵权。稍后,他们就这两点开始答辩: 首先,华硕只在其和新浪上发表了声明,其余网站都是转载。“我们使用的是化名龙思思,并非黄静的本名。” 其次,华硕向警方举报黄静敲诈勒索,并非空穴来风,而是有充分的证据。“他们做这件事是准备充分,设计周密的。比如曾威胁华硕,如果不给钱就请公关公司,策划十大步骤败坏华硕名誉,使华硕退出中国大陆市场;周成宇劣迹斑斑,曾经入狱……况且海淀检方对黄静、周成宇的行为只是‘存疑不起诉’,现在不能完全说两人的行为不是一种犯罪行为。” 再次,周成宇等人先在各个媒体上说华硕给客户维修时使用工程测试版CPU,使华硕的商业信誉大打折扣。2006年4月华硕在发表声明,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公众形象和商业信誉,也是对公众知情权的一种反应。“如果不是周成宇炒作,公众也不知道龙思思就是黄静。” ■周成宇 庭下指挥被叫停 稍后双方向法庭提交证据。黄静一方提交时,坐在旁听席上的周成宇不时用手指挥,让律师翻找证据,还与另一位律师团成员交谈。后来,法官不得不敲响法槌,提醒旁听悉行人员注意法庭纪律。 黄静的律师拿出一份单据,用来证明华硕给黄静维修电脑后,CPU变成了工程测试版。“这是最重要的证据!” 对此,华硕提出异议说,这份单据上所写的客户名称是“北京新人伟业公司”而不是“黄静”,“华硕只对自己的经销商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黄静是通过北京新人伟业公司购买的电脑,与华硕之间不存在合同关系。” 华硕律师还说,当时黄静的电脑是CPU故障,华硕公司在经销商的要求下,用经销商提供的CPU更换了电脑中原来的CPU。 庭后接受采访时,华硕律师表示,他们把事件发生后所有的相关信息都提交给法院,这是为了把事件的发展形成一条完整的链条,用来证明华硕案件事出有因。 昨天10点40分,鉴于双方都希望提供新的塌咐证据,法官宣布休庭,并择日继续庭审此案。 ■对话黄静 与周成宇不是恋人 记者:今天是诉华硕名誉侵权案的首次开庭,你为什么没有出庭? 黄静:本月初的一次媒体见面会,出现了很多状况,见面会会场突然断电,现场进入了一些不是媒体的捣乱者,让我感 到很有压力。为了我自己的安全考虑,妈妈不让我到法院出庭。 记者:庭上对方再次指出周成宇和你是恋爱关系,同时指出周成宇是劣迹斑斑的人,你怎么看这个问题? 黄静:我觉得华硕方是在故意混淆大家的视线,周成宇以前的行为和华硕案件根本没有关系,我也可以正式地向媒体宣布,我跟周成宇根本不存在恋爱关系,我们是在工程样品CPU事件发生后才相识的。 记者:华硕方已经向市检一分院提出了申诉,这意味着你和周成宇还可能有牢狱之灾,你害怕吗? 黄静:我肯定还是害怕的,华硕的力量很强大。不过我相信法律会对这件事作出公正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