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医改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新医改是2009年3月1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向社会公布的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意见》提出了“有效减轻居民就医费用负担,切实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近期目标,以及“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的长远目标。
《意见》全文13000余字,共分六个部分,包括:
一、充分认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
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三、完善医药卫生四大体系,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四、完善体制机制,保障医药卫生体系有效规范运转。
五、着力抓好五项重点改革,力争近期取得明显成效;六、积极稳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扩展资料:
1、实现全民医保
3年内使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提高到90%以上。2010年,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标准,提高报销比例和支付限额。
2、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建立科学合理的基本药物目录遴选调整管理机制和供应保障体系。将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医保药品报销目录。
3、健全基层医疗服务体系
从09年开始,逐步在全国建立统一居民健康档案。增加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高经费标准。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
4、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经费标准2010年不低于15元,2011年不低于20元。
5、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2010年开始试点,2011年逐步推开。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监管机制,提高公立医疗机构服务水平。推进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加快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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