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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孙小果事件?

如何看待孙小果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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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孙小果事件?

从孙小果到“小四毛”: 正义“最后一公里”岂能阑尾?

从“死里逃生”的孙小果,到“两次出狱七次减刑”的“小四毛”,暴露出一些监狱已经成为腐败的重灾区,正义在“最后一公里”阑尾。

无论是黑老大孙小果从死刑减刑到十年,还是“小四毛”七次减刑,其本质和根源都是监狱腐败窝案。

孙小果案是一个穷凶极恶的黑老大。据1998年南方周末的报道,孙小果在1997年对一个16岁无辜少女的暴行令人发指:“(孙小果)叫人找来筷子和牙签,用交叉起来的筷子猛夹张某的十指,将牙签扎进她的指甲缝里。少女的声声惨叫似乎让这伙人倍感快意,他们狂笑着,拿起牙签,根根刺进少女的乳房;拿起烟头,在少女的手臂、腹部烙下一块又一块的疤痕……”对此,就连昆明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时任教导员都说:“干公安工作这么多年,我还从未见过如此残暴的刑事案件!”

据当时采访的记者透露,稿件见报的当天,记者便受到孙小果的父母的电话威胁:“你一个南方周末的小记者算得了什么,我一月之内叫你进监狱!”可是,当年的记者没有进去,孙小果及他的母亲却被送进了监狱。

但是,记者不可能想到,正义并没有真正得到伸张,被判死刑的孙小果仍能死里逃生,仍能在10来年后出狱并重操旧业,继续当他的黑老大。这对无辜少女及其他受害者来说,正义整整迟到了二十年。这是对法律尊严和人间正义的极大侮辱。

通报指出,牵涉到孙小果减刑相关问题的的云南省监狱管理局原副巡视员刘思源、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副厅级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梁子安、云南省监狱管理局原副局长朱旭、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原副庭长陈超等11人被留置。上游新闻记者统计发现,自1994年到2019年的25年间,因孙小果案已导致云南政法系统21名官员落马。仅就合谋帮孙小果冒用发明专利获取减刑一事,涉案的除了孙小果母亲、继父外,还有省监狱管理局1名干警、省一监1名干警、省二监2名干警,以及不知具体数量的“其他涉案人员”。

由此可见,这是一起严重的司法腐败窝案,涉事监狱已经沦为腐败的温床,他们合谋贪赃枉法,肆意践踏法律尊严。这些人集体作案,胆大妄为,轻车熟路,居然能轻松改写一个死刑犯的命运,足见他们绝不可能是初犯,而是配合默契的惯犯。那么,他们之前都干过哪些徇私枉法的勾当,难道不应一一调查和追究吗?他们既是惯犯,又是集体作案,难道监狱的其他领导及干警从不知情、从不参与?腐败面积到底有多大,涉案人员究竟有多少,最高级别的涉案官员究竟是谁,有关部门难道不应该顺藤摸瓜,一网打尽吗?

相对而言,黑老大“小四毛”两次出狱、七次减刑,更是直接反映出涉事监狱已经大面积腐烂,散发出糜烂的恶臭。据山西省纪委监委消息,任爱军服刑期间,相关执法司法部门一些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内外勾结,少数人枉法裁判,为其充当“保护伞”,罔顾其对抗改造、违反监规、充当牢头狱霸的事实,为其大肆违规违法减刑。

通报强调“少数人枉法裁判”,其实是荒唐的,因为“裁判”一个案件根本用不着“多数人”。而就涉事监狱而言,就不是“少数人”在枉法。临汾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杨磊等12名涉案人员,已被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还有“其他涉案人员”将依纪依法严肃处理。作为监狱一二把手的党委书记、监狱长都带头作案,这个监狱又怎么可能不大面积腐败呢?

事实上,“小四毛”案牵出90余名公职人员,4名省管干部栽了。在任爱军减刑问题上,山西省监狱管理系统从省监狱管理局局长、副局长、重要处室部门负责人到监狱长、监区长、监狱管教民警大量人员违纪违法,形成系统性腐败。而监狱系统其他民警则睁只眼闭只眼,充当老好人、“稻草人”。 在“圈子文化”“打招呼文化”的浸染下,本应起到审判监督作用的法院和检察院也层层放水,从院长、分管院长、法庭庭长到主审法官全部枉法裁定。

仅从孙小果、“小四毛”两个黑老大减刑问题看,就能发现涉事司法系统特别是监狱的“抱团腐败”“集体枉法”,已经到了肆无忌惮的地步,甚至已经成了“文化”和“习惯”。那么,全国还有多少罪犯的减刑是非法获得的?背后又有多少司法腐败尤其是监狱腐败?难道不应该来个全面“体检”,重拳整治吗?

总之,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监狱更是通往正义的“最后一公里”,如果连“最后一道防线”都失守,“最后一公里”都阑尾,那么,正义就沦为空谈。(文/李蓬国)

作者系媒体评论员,公众号lipengguo123(挽弓搭见ll李蓬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