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存现金的限额是多少?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库存现金的限额,由开户行根据开户单位的实际需要和距离银行远近等情况核定。
现金的限额是指为了保证其官祖单位日常零星开支的需要,允许单位留存现金的最高数额。这一限额由开来自户银行根据单位的实际需要核定,一般按照单位3~5天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确定。边远地区和交通不便地区的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井奏际限额,可按多于5天、但不得超过15天的日常零星愿屋左几步远成假开支的需要确定。
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
第九条 开户银行应当根据实际需要,核定开户单位3天至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的库存现金限额。边远地区和交通不便地区的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可以多于5天,但不得超过1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
第十条 经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开户从弦单位必须严格遵守。需要增加或者减少库存现金限额的,应当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由开户银行核定。
第十八条 一个单位在几家银行开户的,由一360问答家开户银行负责现金管理工作,核定开户单位库存现金限额。
各金融机构的现金管理分工,由城征我中国人民银行确定。有关现金管理分工的争议,由当地人民银行协调、裁决。
库存现金限额每年核定一次,经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空担声同位主拉调,开户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其核定具体程序为:
(1)开户单位与开户银行协商核定库存现金限额。
库存现金限额=每日零氢虽和列友受章盐排星支出额×核定天数每日零星支出额=月(或季)平均现金支出额(不包括定期性的大额现金支出和不定期的大额现金支出)/月(或季)平均天数
(2)出开户单位填制“库存现金限额申请批准书”。
(3)开户单位将申请批准书报送单位主管部门,经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再报开户银行审查批谓眼了准,开户单位凭开户银行批准的限额数作为库存现金不什垂逐能限额。
扩展资料: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现金管理应遵循“八不准”即:
(1)不准用不符合财成破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
(2)不准单位之间互相借用现金;
(3)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
善才妒谈条翻些确(4)不准利用银编民推困或系石调妈棉良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
(5)花不准将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储蓄;
(6)不准保留账外公款;
(7)不准发免纪照生变相货币;
(8)不准以任何票券代替人民币在市笑论沿装脱误静是场上流通。
参考资找国始液推他几称料来源:百度百科——库存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