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定期定额征收标准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个体户核定征收的标准如下:
1、月营业额如果在2万元以下的话,在缴纳的时候是0%;
2、月经营的营业额在2万-5万之间的情况下,对超过2万元的部分按照0.6%的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税率来进行征税,不超过2万元的部分还是不纳税;
3、月营业额在5万-1县保部足见0万元之间,超过2万元的部分查按照1%的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税率进行征税,其他的部门征税不变;
4、月营业额在10万元以来自上的,对超过2万的部分,按照1.8%的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税率进行征税。
《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360问答征收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是指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对个体工商户在一定经营地点、一定经营时期、一定经营范围内的应纳税经营额(包括经营数量)或所得额(以下简称定额)进行核定,并以此为计税增滑备宜所工日依据,确定其应纳税额的一种征收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