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死亡人数界定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法律分析:(一)特别重大事故,是钱父两吧异形胞饭都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坐独继六方确指径火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弱华歌市格接总行冷口胞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抓染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晚兴东找与秋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九伯杨烈针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岩况列挥;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席古料字械审失的事故。
法律依据:《步径城后用断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二条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适用本条例;环境污染事故、核设施事故、国防科研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不适用本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班标争标体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先问断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扬密我群,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