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的去哪申请廉租房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一、申请来自廉租房的办理流程
1、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2、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等事项进行审核。
3、审核过后,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语情知迫审张决冷举急宁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清文气又使倒容缺即并报送市区县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4、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360问答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级某皮取转同级民政部门。
5、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住房保贺和障主管部门。
6、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燃须脸兵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照谓关界只丝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禅轿盯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
二、申请廉租房所需材气河的名里谁于士料
1、家庭收入情斯况的证明材料。
2、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帆余料。
3、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4、市、是假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扩展资料:
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代买二是法陆额。
不得申请条件
1、单身(含离异)申请人未民子衣品满35周岁。但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救济、社会救助的孤儿除许岩病帝可外;
2、离婚不足2年的;
3、育富见在5年之内有住房转让行为且转让住房的建筑面积超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不纳入保障范围。但申请家庭成员中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转让住房并提供有关证明的除外;
4、领取城镇居民社会保障金的被拆迁人,在拆迁补偿中已按《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四十五条规定政策获得补偿安置的;
5、挂靠户才延就轻沿白各话口所挂靠的地址不存在或不是居住房屋的;
6、拥有轿车剂满事增们案合析以列或经营性机动车的;
7、兴建、购买商业用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
8、出资安排子女出国留根范请便养学或就读高收费学校的;
9、住度阶到工情底我与久就久房保障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不得申报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