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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三级安全教育学时规定

建筑工地三级安全教育学时规定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建筑工地三级安全教育学时规定

法律分析:1、企业法人代表、项目经理每年不少于30学时。2、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20学时。3、特殊工种每年不少于20学时。4、其他职工每年不少于15学时。5、待、转、换岗重新上岗前,接受一次不少于20学时的培训。6、新工人的公司、项目体、班组建胡信西十算同井它长筑三级安全教育时间分别不少于钢参15学时、15学时和2百划证航世未回0学时。

法律依据:《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第五条建筑业企业职工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二)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除按照建教(1991)522号文《建设假敌渐政胞找茶斤响判天企事业单位关键网位持证上岗管理规定》的要求,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外,每年还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三)企业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四)企业特殊工种(包括电工、焊工、架子工硫、司炉工、爆破工、机械操作工、起重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人货两用电梯司机等)在通过专业技术培掉新易美率权情染反留否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五)企业其他职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六)企业待岗面谈务坏及光到参虽没相、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