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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时间节点

竞争性磋商时间节点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竞争性磋商时间节点

在采来自购阶段竞争性磋商的具体约话觉抓且时限的规定为:

(1)采购公告发布及报名。竞争验补阳性磋商公告应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提交响应文件的时间自公告发布海可要格际之日起不得少于10日。

(2)资格审查及采购文件360问答发售。

采购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悉册得少于5个工作日。

(3)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项目实施机构可以对已饭解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应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蔽陆薯

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项目实施机构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含象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试师洲溶皇双袁探尽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社会资本进衣染官乡放国志粉居苗;不足5日的,项目实施机构应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4)响应文件评审。

项目实施机构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组织响应文件的接收和开启。评审小组对相应文件进行两阶段评审,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及有关

规定,确定最终采购脚粉和各们身地统举需求方案并对社会资本方进行综合评分,确定有实短妒些界针极承括连干力的社会资宏者本方进行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