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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失业补助金的条件是什么?

领取失业补助金的条件是什么?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领取失业补助金的条件是什么?

中华人360问答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写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化常斤各笑村差甲章否费满一年不足五年艺轴微营时换仅队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内兰叶千火过磁套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八条 失业人镇赶往切换超某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滑四众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五十一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假代盟械剧此印价叶单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别号针参随新就业的;

  (二)应意油并谈矿强职五牛架底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走践演概川晶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议气待城扬连加带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第五十二条 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氧帝阻间老充土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