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酒泉市及所辖县(市、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甘办字〔2019〕28号),制定本规定。
酒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县级。
酒泉市人民政府国资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国资国企改革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国资国企改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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