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和地位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性质和地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由选民直接或间接选举代表组成,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统一管理国家事务的政治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