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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抗癌假药案

聊城抗癌假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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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抗癌假药案

2019年2月,山东聊城一医生开具抗癌药经食药监部门鉴定属于假药一事引发关注。患者在医生的推荐下从第三者手中买了抗癌药卡博替尼,服用后出现呕吐、厌食等反应。患者家属将买来的药送到食药监部门鉴定,鉴定结果显示该款卡博替尼是假药。当事医生称,其推荐药是出于好心,唯一目的是延续患者生存时间,并未从中获利。

2019年3月24日,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依法对陈宗祥、王清伟作出终止侦查的决定。经多方查证,未发现陈宗祥从中牟利,与药品销售人员也不存在利益关联,没有证据证明王某禹死亡与该药有直接关系。其行为虽属违法,但尚不构成犯罪,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依法对陈宗祥作出终止侦查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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