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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会制君主立宪制的特点

议会制君主立宪制的特点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议会制君主立宪制的特点

君主立宪制的特点

1、君主权力受到法律限制,国王统而不治,成为虚君; 

2、议会是权力中心(立法权、行政监督权)内阁对议会负责;(内阁实际掌握行政权) 

3、内阁权力膨胀,逐步凌驾于议会之上。

扩展资料君主立宪制种类

1、二元君主制

二元君主制,亦称为二元制君主立宪制,指君主立宪的前提下,君主权力大于议会,各种主要法令都要经其签署,并且常有权委任首相和上议院议员,某些国家还有君权神授色彩,而不是政教分离的。

二元君主制是起源于近代欧洲现代化,从政府层面看来,在有两个形式上矛盾的方向同时进行,便是民族国家的中央集权制的成立,和相对的自由民主的私有财产的确认。

在后世理解是因为公民社会和理性主义发达的结果,所以可以接受政府以独立于营利事业原则外运作,而专注于国防和外交事务。

2、议会君主制

议会制君主立宪制,简称议会君主制。其主要特点是:议会不仅是国家的最高立法机关,而且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由议会选举产生的政府首脑组织政府,是真正的国家权力中心。君主是象征性的国家元首,其职责多是礼仪性的。

议会掌握立法权,内阁由议会下院多数党领袖组建,下院多数党领袖即为内阁首相。内阁掌握行政权,受议会监督,对议会负责。君主无实权,行使礼仪性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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