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1989年11月28日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根据1997年9月29日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甘肃省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修正2002年9月27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通过根据2005年11月25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4年3月26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6年4月1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2021年12月,甘肃省对《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条例》明确规定了“三孩”政策,同时设立育儿假、独生子女父母照料假、延长配偶护理假、婚假等,新修改的《条例》已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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