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福州 如果要做台商工商个体户的申请 请问需具怎样的资格? 另需要准备哪些材料?谢谢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台港澳人士现在可以申请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了
但是有一定的登记条件限制,首先你要确定是否满足以下规定,然后再准备好下面列出的资料去当地工商所申请营业执照。
1、具体条件限制如下:
(一)台湾居民(持有台湾居民身份证或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旅行证)
(二)组成形式为个人经营;
(三)从业人员不超过8人;
(四)营业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但从事种植业、饲养业、养殖业的不受此限制;
(五)营业范围为:零售业(不包括烟草零售),餐饮业、理发及美容保健服务、洗浴服务、家用电器修理及其他日用品修理,货物、技术进出口,摄影及扩印服务,洗染服务,汽车、摩托车维修与保养。种植业,饲养业,养殖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业,与道路运输有关的装卸搬运、其他运输服务业(不包括国际货物代理和快递业务),仓储业,笔译和口译服务(仅限于商务活动),建筑物清洁服务,广告制作,贸易经纪与代理业(不含拍卖),租赁服务业(不含房屋租赁服务),个体诊所,经济贸易咨询和企业管理咨询,批发业(仅限纺织品、服装、日用品、文具用品、体育用品和其他文化用品)。但不包括特许经营。
2、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资料有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台湾居民)设立登记申请书》(工商部门提供该表格)
(2)申请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办理登记时核对原件);
(3)经营场所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使用自有房屋作为经营场地开办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但因历史原因无法提供合法房地产证明的,提交村(居)民委员会等机构出具的能够证明申请人拥有该房屋使用权的证明文件。
(4)《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在已申请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的情况下,才需要在登记的方提交,没有申请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的就不需要提交)。
(5)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例如《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经营许可证》等等,你没有说清楚具体经营项目,所以不能准确告诉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7)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的,提交申请人签署的《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或者资格证明复印件(本人签字)。
凭我在政府部门工作的经验告诉你。楼下网络上搜的程序只能做参考。因为具体的操作还是问政府部门比较好,怎么说呢,比如你按照网络上的准备了一大堆东西,结果人家政府部门已经有这个东西了,你只要填个表什么的就好了。所以我个人认为,既然要办事,肯定得不怕麻烦,有多跑几趟的准备。首先,你可以先打电话给工商局以及相关的行政部门,咨询要带什么东西去办,去哪里办。其次,带上有关的证件材料什么的,去部门去办。单位电话就不懂可以问114或者是上网查。我不知道工商局的电话有没有公开。实在不行自己上门问。朋友,行政资格申请不比学生考证,上网问不靠谱,想知道具体的,直接问行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