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农村小店因店名遭连锁集团起诉,这个小店该怎么维权?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是因为该超市的名称涉嫌侵犯人人乐集团名誉权。
根据资料显示,该超市已经经营18年。售卖的对象只限于村里人,并没有对外经营性进行销售。店铺突然收到一张诉讼状,让店主也不知所措。从事实施角度来讲。该小店的名称并没有在工商局进行备案。从名义上来说,确实侵犯了人人乐集团的名义权。但是这种连通知都没有。就把别人店铺进行诉讼。这种做法是不合理。
一、这件事经过
该名店主本身就是小本生意,自己也是离异人士独自靠着这家小店生活。每个月都有着稳定的收入。很多人对法律认知浅薄,本身是没有恶意去侵权。只是自己为了一个店铺取名嫌激字而已。突然被一直诉状摆在自己面前。也让店主很是疑惑,事实上,小店并没有在工商局备案。店主自己是可以撤掉招牌。人人乐这边说法是交给了外包机构处理,在没有进行任何商谈情况下就诉讼维权实在是不合理。
二、这件事反映了什么
自从有了维权这一说法以后,市面上就出现了很多处理侵权事件的外包机构。这种机构目前已经形成了一种产业链,从日常写作文字到文章配图的图片侵权,都有人在操作。每时每刻都会有人被诉讼。从维权意义来说,出发点是没有错。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创作者的利益。但是有一些维权机构并没有考虑其他因素。专门寻找侵权的漏洞。这点做法是还不认同。
三、我个人看法
一个埋态公司对自己的品牌进行维权是没有错的。这涉及到一个集团和一个企业的门面和荣誉。好不容易创建起来的品牌,被别人拿着乱用。就会导致集团或者企业名义受损。利益得不到保障。站在集团角度上来说,维护自己品牌利益是没有错的。但是在维权的同时,也要看芹液袜到一些既定的事实。在法律和人情之间互相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