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处理制度)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公文处理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行政管理,使公文处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公文处理的效率和收发文质量。根据公文处理规范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订本下制度。
一、来问处理:
1、签收、登记。医院所有外来文件(包括电子公文交换平台文件)统一由行政办公室签收、登记,加盖收文印章,编发流水号,填附文件批阅单,送院长阅批,急件立即送院长阅批。
2、分办、传阅。由院长批阅意见后,行政办再送相关领导或科室阅批承办落实。文件办理流转过程中原则上当日(不得超过三日)文件当日阅办并送回行政办,需长期使用或备存文件的自行将文件复印留用,原文需交回行政办存档备查。文件阅办完毕后,阅文人应在“文件阅办单”上签署姓名、日期和意见,传递文件按照先阅办、后阅知、先主办后协办的顺序进行。
3、催办、查办。来文承办过程中由分管领导负责催办、查办工作,直至办结。办理结果由各科室负责人向分管领导报告反馈,分管领导向主要领导报告反馈。
4、立卷、归档。行政办将完整的来文原文文件及领导批示按要求整理归档。
5、其他要求。会议、通知、需上报的报表等时限性较强的文件,行政办要随到随办,并跟踪督办。紧急公文应速办,不得耽误。文件事项需及时办理但送阅的主要领导外出的,由行政办电话汇报内容,根据主要领导口授送相关领导阅处,避免文件积压,造成工作失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