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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程序有哪些

庭审程序有哪些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庭审程序有哪些

律师解答:

庭审程序有:

1、庭前准备,即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2、法庭调查,主要包括当事人陈述、被告答辩、出示证据、宣读鉴定意见等;

3、法庭辩论;

4、案件评议;

5、宣告判决。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

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第一百三十八条

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四)宣读鉴定意见;

(五)宣读勘验笔录。

第一百三十九条

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

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

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验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