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儿所设计规范出台:服务半径300米,不得与商业建筑合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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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面二孩”时代的到来,0-3岁婴幼儿的托育成为众多家庭的需求,托儿所成为稀缺服务机构,也即将迎来大发展。现在,托儿所的硬件标准出台了。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发布行业标准《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下称“设计规范”)局部修订的公告,其中的重要修改,就是增加和修改了托儿所的相关规范。
乳儿班最多每班10人
根据国家卫健委的建议,设计规范增加了托儿所的规模和各班婴幼儿的年龄、人数。
可以发现,托儿所分为乳儿班、托小班、托大班三个班型,接收6个月-3岁的婴幼儿。
值得注意的是,托儿所的班级容量被减少。乳儿班容量从10~15人降为10人以下、托大班从21~25人降为20人以下。幼儿园的班级容量未变,但单个园所的班级数量有增有减,中型幼儿园最多可以9个班降为8个班,但大型幼儿园从10个班调整为9~12个班。
服务半径300米方便接送
设计规范将托儿所、幼儿园的服务半径宜从300m~500m修改为300m。
这是因为,托儿所、幼儿园园址选择在居住区内或附近,便于家长接送,其服务半径不宜过大。调研中发现有的居住区规模很大,但没有设置托儿所、幼儿园,有的即使设置了托儿所、幼儿园,其服务半径过大,家长接送,会耽误很长时间。本次修订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的规定,服务半径为300m,更方便婴幼儿接送。
不能建在商场里
设计规范要求,四个班及以上的托儿所、幼儿园建筑应独立设置。三个班及以下时,可与居住、养老、教育、办公建筑合建。
根据市场需求,本条对托儿所、幼儿园建筑与其他建筑合建作了调整,一是规定独立设置的托儿所、幼儿园由原来三个班改为四个班;二是对合建的班数由二个班改为三个班。还对合建的建筑类型规定做了适当调整,增加了可与养老、教育、办公建筑合建。
这是因为,为解决当前托儿所缺少的情况,合建的托儿所比较多。由于城市建设用地紧张,独立建造托儿所很困难,考虑到实际情况,为满足市场需求,这次规范修订放宽了合建的建筑类型。
目前有些托儿所、幼儿园与商业、娱乐等建筑合建,这些建筑容易发生火灾,与这些建筑合建,对幼儿安全造成很大隐患。因此规定托儿所、幼儿园仅能与居住、养老、教育、办公建筑合建,这些建筑相对管理规范,发生火灾的几率比较小。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严格
安全是托儿所第一要务。设计规范要求,托儿所、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园区大门、建筑物出入口、楼梯间、走廊、厨房等应设置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周界宜设置入侵报警系统、电子巡查系统;
财务室应设置入侵报警系统;
建筑物出入口、楼梯间、厨房、配电间等处宜设置入侵报警系统;
园区大门、厨房宜设置出入口控制系统。
设计规范还根据托儿所婴幼儿的需求新增了一些条文。比如乳儿班有时需要母亲定时喂奶,喂奶时应有独立的空间,乳儿由保育员抱出到喂奶室交给母亲哺乳,因此喂奶室应临近乳儿班。喂奶室对外设直接出入口,防止母亲经过婴幼儿生活空间,造成环境污染。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