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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燃油附加费

出租车燃油附加费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出租车燃油附加费

2009年11月25日, 出租车燃油附加费正式开收。出租车是否加收1元燃油附加费,关键是看出租车计价器上显示的公里数,而不是看打车金额是否超过10元的基价。根据市交通委和市发改委的文件规定,超过基价公里数即按实际行程超过3公里的标准征收费用,并不受计价器上显示金额影响。

北京市发改委1月14日发布消息,自今日起取消出租车燃油附加费1元/运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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