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根据中共泰安市委、泰安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宁阳县机构改革方案》和《中共宁阳县委、宁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宁阳县县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制定本规定。
宁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挂宁阳县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县城市管理局)牌子。
宁阳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城管委办公室)设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受宁阳县城市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城管委)的直接领导,承担县城管委的具体工作,负责统筹谋划、综合协调、指导监督全县城市管理工作,组织制定管理规范并实施,督促落实县城管委各项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县城管委办公室相关工作,接受县城管委办公室的指挥协调,承担日常城市管理的监督管理和考核职能。
宁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工作的统一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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