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管理暂行规定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广州市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管理暂行规定》经2015年12月28日广州市人民政府第14届19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2016年1月18日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38号公布。该《规定》共32条,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1996年公布的《广州市成片开发住宅小区教育设施配套建设管理办法》予以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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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管理暂行规定》经2015年12月28日广州市人民政府第14届19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2016年1月18日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38号公布。该《规定》共32条,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1996年公布的《广州市成片开发住宅小区教育设施配套建设管理办法》予以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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