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发展规划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发展规划》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划》同意平潭实施全岛放开,在通关模式、财税支持、投资准入、金融保险、对台合作、土地配套等方面赋予平潭综合实验区比经济特区更加特殊、更加优惠的政策。《规划》包含前言和八章22节。八章分别为:重要意义和开发条件、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发展布局、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社会事业和生态环境、改革开放、保障措施。《规划》范围包括海坛岛及附属岛屿,规划期至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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