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浩(洛阳“囚禁性奴”案主犯)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李浩,男,河南南阳新野县人,洛阳“囚禁性奴”案的主犯。李浩在长达两年的时间里秘密在外购置一处地下室,耗时1年开挖地窖并将6名歌厅女子诱骗至此囚禁为性奴。
2011年9月初,被河南洛阳警方抓获。2012年11月30日,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李浩故意杀人、强奸、组织卖淫、非法拘禁,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进行一审宣判:主犯李浩被判处死刑,其他从犯分别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和缓刑。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罪犯李浩2014年1月21日在河南省洛阳市被依法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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