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怎么延续注册流程 快到期了怎么办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二级建造师想要延续注册,就需要登录注册建造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登记材料,并且进行继续教育,等继续教育结束之后,就可以提交材料等待审核通过,就完成延续注册手续了。
第1步:点开网页;
第2步:点击“注册建造师管理信息系统”;
第3步:进入“建造师管理系统”页面,点击“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
第4步:进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页面,并从出现红色文字的部分选择省市,点击“进入”;
第5步:出现“××省(市)一、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页面;
第6步:点击“建造师注册个人申请入口”;
第7步:进入“建造师注册个人申请入口”页面,从“注册建造师变更、增项、注销、重新、遗失等注册登录入口”下填写相关信息并登录;
第8步:保存并生成个人申请数据文件;
第9步:打印申请表,申请表附带条形码。
(一)《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
(二)原注册证书;
(三)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聘用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四)申请人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
第十八条注册建造师应在企业注册所在地选择中国建造师网公布的培训单位接受继续教育。在企业注册所在地外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报专业牵头部门备案后可在工程所在地接受继续教育。个别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可在专业牵头部门的统一安排下,跨地区参加继续教育。注册建造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可根据工作需要集中或分年度安排继续教育的学时。
第十九条注册一个专业的建造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应参加继续教育不少于120学时,其中必修课60学时,选修课60学时。注册两个及以上专业的,每增加一个专业还应参加所增加专业60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必修课30学时,选修课30学时。
第二十条注册建造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从事以下工作并取得相应证明的,可充抵继续教育选修课部分学时。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充抵继续教育选修课学时累计不得超过60学时。
(一)参加全国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编写及命题工作,每次计20学时。
(二)从事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教材编写工作,每次计20学时。
(三)在公开发行的省部级期刊上发表有关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学术论文的,第一作者每篇计10学时;公开出版5万字以上专著、教材的,第一、二作者每人计20学时。
(四)参加建造师继续教育授课工作的按授课学时计算。
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学时的充抵认定,由各专业牵头部门负责;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学时的充抵认定,由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
第二十一条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以集中面授为主。同时探索网络教育方式,拟采取网络教育的专业牵头部门或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将管理办法和工作方案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并对网络教育的培训质量负责。
第二十二条完成规定学时并测试合格后取得的《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证书》是建造师申请注册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