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整容后样貌大变 民政局办离婚遭拒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前段时间一位去日本留学的中国学生,因为整容了与身份证上的相片不相符,在机场被扣留,差点错过了航班。
与此相似的湖北新洲阳逻的一位陶女士,因为做过整容手术,在离婚的时候,被民政部门拒办离婚手续。
昨日,记者在阳逻街采访了陶女士。
她今年43岁,4年前做了双眼皮手术,与身份证上的照片相比,虽然容貌变化不是很大,但眼皮区别确实很明显,照片上的人是单眼皮,本人却是双眼皮。
相貌与身份证上的照片不符,被民政部门拒办离婚手续。
其中,第3次去办离婚手续时,她特地带去了村委会开的证明,证明自己就是身份证上那个人,可民政工作人员仍以“本人相貌与身份证不符”、“不能提供医院整容证明”为由,拒绝为她办理离婚手续。
陶女士介绍,她和丈夫因性格不合协议离婚,双方已商议好,可他们先后3次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时,都因她的单双眼皮之差,没有办成。
昨日下午,记者电话联系了新洲区民政局。
该局工作人员确认此事属实,并建议女性整容后,应该及时重新办理身份证,以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责编:陈添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