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生(江扬集团原党委书记兼董事长、总经理)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江扬集团原党委书记兼董事长、总经理胡生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犯有滥用职权罪。此外,胡生还利用职务之便,接受某机械设备进出口公司扬州分公司贿赂4万元、美金2000元,接受有关单位礼金5.9万元及部分物品。胡生轻信他人,不听部属劝说,将企业的480万元打入北京某公司银行帐户,致使资金被诈骗无法追回。2001年12月,胡生被开除党籍,最近,又因犯受贿罪、履行合同失职罪、滥用职权罪被广陵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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