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杀妻灭子案”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贵州“杀妻灭子案”是指2001年的春天水钢炼铁厂的铸铁车间主任兼党支部书记李玉前被指控杀妻灭子。
2001年9月10日,六盘水中院一审判决:李玉前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孟瑞红构成包庇罪,判处8年有期徒刑。2003年12月1日,六盘水市中院再次认定李玉前犯故意杀人罪,但改判死缓。2004年10月12日,贵州省高院终审裁定,维持一审判决。2020年9月28日下午,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决定再审的李玉前故意杀人、孟瑞红包庇一案公开宣判,裁定撤销原一、二审裁判,发回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2022年11月23日起,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李玉前犯故意杀人罪、孟某红犯包庇罪一案。经六天审理后,该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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