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联邦政府的美国联邦政府的建立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美国联邦政府的建立(1776年7月4日美国独立)
1、“1787年宪法”的制定:独立初期的美国,只是一个邦联制国家。
原则:“分权”与“制衡”: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之间制约达到平衡;总统和国会之间、国会本身两院之间、司法与其他部门之间均构成制约。
行政权 总统 总统由选民间接选出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还是军队总司令同,在战时可行使独裁权。
立法权 国会 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国会参议员由各州议会选出,每州两名;众议员由选民直接选出,人数...
美国联邦政府的建立(1776年7月4日美国独立)
1776年,美洲大陆上原英国的十三个殖民地州在费城签署《独立宣言》,宣告十三个州从英国殖民统治下独立。
但独立战争结束之后,“美国”仍然只是一个松散的邦联,各州之间设立关卡,和欧洲的经济竞争力较差;中央政府形同虚设,建国后的美国仍然面临困境。
1787年,为了解决面临的问题,各州代表齐聚费城,经过长时间的讨论和协商,与会者通过了《1787年宪法》。根据这部宪法,美国成为一个由各个拥有主权的州所组成的联邦国家,同时也有一个联邦政府来为联邦的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