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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暴露后的处理

职业暴露后的处理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职业暴露后的处理

1、急救处理

(1)刺激出血:职业暴露的紧急处理,只要情况允许,应施行急救。

如皮肤有伤口,应当反复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

(2)肥皂和清水冲洗伤口或玷污的皮肤。

如果是粘膜暴露,应用生理盐水(或清水)反复冲洗。

(3)受伤部位的消毒与包扎:伤口应用消毒液(如75%酒精、2000mg/L次氯酸钠、0.2%-0.5%碘伏等)浸泡或涂抹消毒,并包扎伤口。

2、评估

(1)监测暴露源:如果暴露源情况不清应立即检测,最好做快速试验,因其结果可在几十分钟内得到。

如果暴露源有急性HIV综合征的症状,应同时检测病毒载量。

(2)监测职业暴露者:即刻抽取血清留样备用,进行血常规,血生化,肝肾功能,乙肝及丙肝病毒标记物检查,以备监测药物的毒副作用。

如果暴露源为吸毒、监狱在押等危险度高人员建议补抽丙肝抗体、乙肝抗体、梅毒(RPR,TPPA)。

(3)由专业医师确定暴露级别、确定HIV暴露源头严重程度,以便确定职业暴后药物预防的方案。

3、用药注意事项

(1)在暴露后预防性用药应立即开始,最好在暴露后1-2h之内。对于感染危险性很高的暴露者,即使间隔时间很长(比如1-2周),也应考虑始用预防性治疗;因为即使不能防止感染,早期治疗对HIV急性感染也有好处。

预防性用药时间应持续4周。

(2)如果出现主观的或客观的毒副作用,应在专家的指导下,减少剂量或换用药剂,并详细记录药物副作用情况。

(3)育龄期妇女使用作为预防用药期间,应避免或终止妊娠。

4、随访

(1)职业暴露登记制度:就诊医师详细填写“艾滋病职业暴露人员个案登记表”,对于职业暴露情况进行登记、保存和上报。

(2)监测职业暴露者:暴露后1年内要定期监测HIV抗体,即分别在暴露后4周、8周、12周、6个月监测。

(3)嘱患者安全性行为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