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横穿篮球场被撞伤索赔,学生和学校被判无责,你觉得合理吗?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当然合理了
自甘风险,正如高速运行的火车,你想办法跑到轨道上,被火车撞死难道需要国家赔偿吗?
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偷别人东西的有理了,碰瓷的有理了,从别人门口过摔倒的有理了……
真是这世道变了,人们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全变了。
但行好事,莫问前程。
打个比方,横穿铁路被火车撞伤了,火车需要陪吗?
自甘风险这个词太准确了。
不是别人在你走的大路上打球撞着你了,是你跑到人家的打球场上去找撞去了。
日常生活中经常看到有人横穿马路或路口不等红绿灯着急过去,各个年龄段都有,但是老人的占比确实明显多了。年轻人闯红绿灯会着急忙慌的过,老人闯红绿灯是大摇大摆,不急不慢的过。
给我的感觉就是这些老人已经见惯了各种事情,看淡了生死,无惧各种车流,有本事你过来呀,你撞我呀!
我真建议这样的老人出门,应该带一个特别的口哨,想过球场吹一下哨子,叫停比赛,然后自己可以慢慢的踱过去,想过马路吹一声哨子,叫停来往的车辆,然后自己可以大摇大摆的晃过去,想过工地吹一声哨子,叫停施工人员,然后自己可以穿过去。
这正是我是老人我不怕,横行霸道过天下。
特别声明: 不是针对所有老人,笔者家里也有老人,笔者终究也会变成老人,仅针对本案中这样的老人。
觉得合理,现在有些老人越来越不懂事儿了,上车就得让人给他让座,在街上,马路中间散步。根本不在乎后面有没有车,在公共场合跳舞,大声喧哗,却不在乎别人是不是觉得扰民,应该惩处一下。
自甘风险是指已经知道有风险,而自己自愿去冒风险,那么,当风险出现的时候,就应当自己来承担责任、承担损害的后果的原则。
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民法典》新增了“自甘风险”原则,填补了法律空白。本案例某大学自发组织蓝球比赛,张军不慎撞倒横穿蓝球场的李婆婆,李婆婆明知活动有安全风险,还不绕开行走,当发生了意外就该自愿承担风险,自己就该承担责任!张军和学校都没有过错,不应该承担责任。
法院根据民法典"自甘风险"条例认定: 新法典对有关民事纠纷有了新规,颠覆了受到伤害就必须要他人赔偿的观念。所以,受到人身伤害,受到经济损失就必须赔偿的"道德观和公平观”,在事实上是不公平的。
‘’自甘风险‘’原则提供了一个自我保护的法律依据,澄清了事实公平的本质。以后只要自主知道有风险,只要自愿接受邀请、自愿主动参与,就该自愿承担风险,自己就该承担责任!集体活动中只要是自愿参加的,若出事故了就得自己承担责任,组织者和参与人没有过错,这是民法典新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