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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榆林市公安局原副局长白玉功等4人为黑恶势力团伙充当“保护伞”

【详情】榆林市公安局原副局长白玉功等4人为黑恶势力团伙充当“保护伞”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详情】榆林市公安局原副局长白玉功等4人为黑恶势力团伙充当“保护伞”

2007年9月, 时任榆林市公安局副局长白玉功、治安支队支队长艾宝三、治安支队行动队队长徐凤东、协警李黎明在办理定边李森为首的聚众赌博案中(2019年1月,李森团伙被公安机关侦办定性为黑恶势力团伙),不依法办案,滥用职权,在对李森等8名犯罪嫌疑人刑事立案侦查后,办理了取保候审,但最终却以治安处罚结案,致使李森等8人未被追究刑事责任。 白玉功等人客观上为黑恶势力团伙充当了“保护伞”,严重损害了公安机关形象,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9年7月,白玉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降低其退休待遇,艾宝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徐凤东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李黎明免予党纪处分,受到诫勉谈话。

2018年2月1日榆林公安召开李正、李森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通报会

2月1日下午,榆林市公安局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通报会,通报定边县李正、李森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世津主持通报会,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长、专案组组长周宁通报李正、李森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充分发挥扫黑除恶主力军作用,主动出击、攻坚克难,依法扫除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黑恶势力,有效整治了一批治安乱点,有力维护了全市社会治安大局的持续稳定。 截至2018年底,全市共侦破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3起,打掉涉恶犯罪集团20个,打掉涉恶犯罪团伙17个,破获9类涉恶刑事案件1133起,抓获9类涉恶犯罪人员777人,移送起诉9类涉恶犯罪嫌疑人517人,48名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缴获枪支4把,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800万余元。 通过开展专项斗争,带动社会治安形势进一步好转,全市公安机关接报刑事警情同比下降20.6%, 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增强。

会议通报了定边县李正、李森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

2018年8月,市公安局收到群众举报定边县李正、李森等涉黑涉恶问题后,高度重视,由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张明亲自担任总指挥,抽调榆神公安分局等县分局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由市公安局进行提级侦办。专案组克服时间跨度长、取证难度大、案件认定难等诸多困难,采取异地关押、异地审讯、内查外调、查询冻结、内审外查等措施,全面开展侦查取证。经查,犯罪嫌疑人李正(又名曹宝)、李森从2000年以来以拉运贩卖黑油、开采油井、组织赌博等活动聚敛资产,发展到以公司会所为组织形式,以亲属、同学等为纽带,网罗社会闲散人员、前科劣迹人员,在定边油气资源开采经营、娱乐服务业经营、房地产市场等领域实施了大量的违法犯罪,逐渐坐大成势,发展成为以犯罪嫌疑人李正、李森为组织者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经过5个多月的艰苦奋战,收集梳理到其犯罪组织高利放贷、非法圈地、抢占油井、非法收油、炼油、强买强卖、虚假抵押等违法犯罪线索近50余条,具备立案初查的线索18条,在侦案件17起。查清该犯罪组织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寻衅滋事、强迫交易、非法拘禁、故意毁坏财物、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印章、赌博、虚开增值税发票、非法占用农用地等涉及10余个罪名。共查实涉案人员28人,已归案21人,检察机关批准逮捕19人、执行逮捕18人。同时侦查中还发现有数名公职人员参与、纵容了李正、李森犯罪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充当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保护伞”,其中批捕的犯罪嫌疑人中有3人是公职人员,2人是村级支部书记、且1人为定边县人大代表。

犯罪嫌疑人李正、李森等人多年来疯狂作案、残害欺压群众、称霸一方,严重扰乱了定边县的社会治安秩序,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此案的成功告破,沉重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彰显了党委政府扫黑除恶的决心,展示了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黑恶犯罪的坚定信心,必将对全市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形成有效震慑。

部分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应邀出席了会议,陕西日报、西部法制报等驻榆媒体和榆林电视台、榆林日报等市级主流媒体记者及市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了通报会。 来源: 榆林公安

2018年10月,榆林公安局发布关于征集定边县李正、李森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通告。

信息来源:榆林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