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刚出生男婴两手腕疑被烫伤,疑医院操作不当,有关部门介入, 你怎么看?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医院有责任,应该赔偿!
刚出生的婴儿,那得好好调察了是什么原因,查到是那个人那个部门就得负责任的!人命关天!
有关部门介入调察,调察清楚事情发展的经过,具体是哪方的责任,再来分担承担该负的责任。
前年,河南医院一护士,给婴儿洗澡后忘了关吹风机长达一两个小时,直接造成婴儿腿部被烧烫坏死而截肢!类似这种不负责任造成的医疗伤害,必须要严惩当事人和医院!
医生工作服务不到位,应及时道歉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静待调查结果,是谁的责任谁承担。
还没搞清楚不好判断责任在于哪一方,待因果调查清楚后,该谁担责就谁担责
医院有一部分责任吧
不是医院的问题,就是家长的问题。一个刚出生的男婴他的肢体动作如果能伤到自己,那也是接触到这个男婴的人责任不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