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缘是什么?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谢谢邀请!“因”由“善恶”心念造作、是“业果”的其中之“缘”、“缘”包括“业力”“业果”形成的各种“条件”。简单的说“缘”就是各种条件,我们的起心动念制造什么样的条件(缘),它就必然会有什么样的结果(因果)。
「因缘」是对现象界的解释。
任何事物的存在,以及事情的发生,皆须具备某些条件,这种条件,就叫「因缘」。生起某法的条件,即称此法的「因缘」。
如果以「因缘」来解释世间万象,那么事物的存在以及事情的发生,皆是一定条件序列组合的结果。也即所谓「因缘生」。那么这就意味着对「决定论」的否定。
所以,一切主宰性的力量,比如神秘莫测的「命运」,有意志的「神」,就都被「因缘」给排斥在外了。之所以会如此这般,不是什么命中注定,也不是什么神的安排,而是「因缘和合」,一定条件组合到如此,就生出了如此这般的物及事。
具体来说,我们可以从三个方面来理解「因缘」。
第一层即从因果理解「因缘」,所谓「果从因生」。一切事物的存在及发生,皆须一定的条件,也就是说一切事物的存在及发生都是有「原因」的。它不能凭空发生,自己就存在。一切事物的存在及发生,皆有「因」,这个「因」,即其所以能存在和发生的条件。
第二,即「事待理成」。一切现象,固然皆有因果,皆须条件。但是为何由因缘便能生此物,换言之,即为何有此因便能生此果?显然,这其中是要有一个理则在的。这种理则,便是因果必然性。世间万物,皆遵循这种理则而成立。否则即无因果,无因果,则一切皆是偶然随机,一切便皆无意义。
第三。「有依空立」。一切皆是因缘和合而成的,比如一座房子,是由各种砖瓦木料和合而成的,本来没有房子这玩意。现在由于砖瓦木料的和合,而有了房子。但砖瓦木料没了,房子也就没了。所以房子是本无今有,已有还无的过程中流转的。也即在因缘聚散中流转。不存在房子永远是房子,不需要外缘条件的房子。所以房子当下为有,然其毕竟为空。因它毕竟是依因缘而立,并在因缘中流转的嘛。
还用房子作比。有房子,房子不是命中注定该有的,也不是神造的,而是砖瓦木料以及人工等因缘和合而成的,必有原因,有因缘。此是「果从因生」。为何砖瓦木料经人工如此这般,就能成为一个房子,而不是别的什么东西呢?这其中有一个必然性的理则。房子之所以经如此因缘和合而生成房子,即依于这种理则,这便是「事待理成」。房子虽然有了,但毕竟是因缘而成的,而因缘本身是空。因缘不可能不变,房子也不可能永远是房子。这边是「有依空立」。
这便是「因缘」理论对现象界的解释。至于这「因缘」如何缘起,缘起的序列,如何流转等等,那又是另外的内容了。
因,是必然性
缘,是偶然性
因缘因缘,世间万物,生死幻灭,都是必然性和偶然性共同作用的结果。
一切因缘生,一切因缘灭。
宇宙一切事物和一切变化,都是由因缘和合而生,也由因缘消逝而灭。
当支撑一切的的必然性和偶然性出现了,那就是生。当支撑一切的必然性和偶然性消失了,那就是灭。
不过,这是对生物变化本质的刻画。
不过,它不是要我们放弃选择和改变,而是要我们,懂得运用好必然性和偶然性。成事,都是要去创造必然性和偶然性,你为它创造出因缘,那边是生,你将因缘毁去,那就是灭。
‘过去因缘’是过去世;‘现在苦果’与‘现在因缘’是现在世,就是今世;‘未来苦果’是未来世。过去还有过去,未来还有未来......
烦恼如果不遇到缘,它不起作用;如果遇到缘,它就起作用。烦恼不动的时候,是迷惑。因与果是关系最密切的,缘要差一等,疏远一点。
我们的生命无有穷尽,我们有过去世,当然我们也有未来世,所以生命不仅仅是一世。因为生命是无有穷尽的,我们一定要断恶修善,一定要求一个究竟圆满。
由于过去的因,就产生这一世的果报。父母与我们的关系是增上缘;亲因缘是我们自己的本识;这个‘识’就是灵魂。其实灵魂这个名词非常不恰当,因为魂并不灵,所以魂是迷魂!
孔子在《易系辞传》里告诉我们:‘游魂为变,精气为物。’ 佛教讲,父母与子女的缘可以分为四大类:
一、报恩,孝子贤孙报恩而来的。
二、报怨,败家子会把你搞得家破人亡。
三、讨债,看父母欠他多少,欠得少一两岁他就走了,欠得多大概一、二十岁讨完债就走了。
四、还债,看他欠父母多少,如果欠得多,在物质供养上很丰厚;欠得少,父母的生活他勉强照顾,没有孝敬的心、没有恭敬心。
如果没有这四种缘,不会到你家来。看穿了,人生就是这么回事情,讨债、还债、报恩、报怨。 ‘一饮一啄,莫非前定’,都有因果的关系。而且因果报应是循环的,这是因为人愚痴。冤冤相报没完没了,这四种缘是愈结愈深,以后果报是愈来愈苦。
轮回实在可怕,应当觉悟! ‘现在因缘’分为三大类:
第一是‘爱’,
第二是‘取’,
第三是‘有’。
‘爱’就是七情五欲的根本,它是缘。爱这个字范围也很广大,如果顺自己的意思,称心如意,你就爱贪爱取;如果不合自己意思,你就爱离,把它远离掉也是爱;爱意思很广,嗔恨也是爱。喜欢的,爱得到;不喜欢的,爱远离;用一个爱字来代表。
取是‘因执追求’,这还算是缘,这个缘跟前面爱缘不相同。爱缘里面是动机;“取”这个缘里面是造作,是有行动的。这就是对一切取舍得失、一切的造作,都包括在这一条里面。
佛门里面常说:“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欲知来世果,今生作者是。”因与果一定会是相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