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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的五个常任理事国是谁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的五个常任理事国是谁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的五个常任理事国是谁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的五个常任理事国:美利坚合众国(美国)、俄罗斯联邦(俄罗斯)、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英国)和法兰西第五共和国(法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

根据《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及原则,安理会负有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的责任,是唯一有权采取强制行动的联合国机构,其中五大国有安理会否决权。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常任理事国是联合国安全理事会中的五位创始成员国,即二战期间反法西斯同盟国中的4大国和参加反德同盟的法国(反德同盟为反法西斯同盟的前身)。《联合国宪章》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中明文规定:“中华民国、法兰西、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及美利坚合众国应为安全理事会常任理事国。”1958年起,法兰西改称法兰西第五共和国,1971年,中华民国的席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取代。1991年,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的席次为俄罗斯联邦所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