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个税新规定2021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2021房产个税新规定:1、个人所得税:原则上对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核定征税比例暂定为1%。转让个人使用5年以上、家庭唯一起居室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在一年内出售自有住房和购买新住房的,不再免征个人所得税。2、 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个人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向社会公开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2年以上住房的,免征营业税。3、土地增值税:个人住房销售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2020年房产税最新征收政策规定细则》:1、对奢侈性住宅转让后的增值收益,一律征收20%个人所得税;2、转让家庭人均建筑面积8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房主找不到原始购房发票的,税务机关委托拥有国家一级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参照有市场成交记录的同地段同类房屋,或查阅当地住房信息系统,对其房产的原购买价进行评估,作为计税依据。
法律依据: 《2020年房产税最新征收政策规定细则》:1、对奢侈性住宅转让后的增值收益,一律征收20%个人所得税;2、转让家庭人均建筑面积8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房主找不到原始购房发票的,税务机关委托拥有国家一级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参照有市场成交记录的同地段同类房屋,或查阅当地住房信息系统,对其房产的原购买价进行评估,作为计税依据;3、当地政府每年公布分类住宅的市场指导价,成交价明显低于市场指导价的,以市场指导价作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4、个人出租住宅,其租金收入须按20%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或企事业单位的经营性房产,按租金收入的12%缴交房产税,税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5、取消现行对转让个人住宅征收5.5%营业税的规定;6、房产所有人必须持有以上所有完税证明,房屋权属管理部门方可为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7、各城镇的房产税收入和个人转让住宅增值收益的个人所得税收入,由地方政府支配,专项用于保障房建设;盈余部分拟用于其他社会保障类支出的,须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中央政府主管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