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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刘晓晨等26名同志任职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刘晓晨等26名同志任职的通知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刘晓晨等26名同志任职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刘晓晨等26名同志任职的通知 (京政发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经2003年2月27日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定: 任命刘晓晨为北京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任命丁向阳为北京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 任命陆昊为北京市经济委员会主任(兼)。 任命梁伟为北京市商业委员会主任。 任命李昭为北京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 任命李进山为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陈刚为北京市规划委员会主任。 任命刘永富为北京市建设委员会主任。 任命陈文占为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主任。 任命赵文芝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主任。 任命耿学超为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主任。 任命马林为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 任命邓行舟为北京市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任命张恕贤为北京市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 任命马振川为北京市公安局局长。 任命王崇勋为北京市国家安全局局长。 任命秦刚为北京市监察局局长。 任命赵义为北京市民政局局长。 任命吴玉华为北京市司法局局长。 任命吴世雄为北京市财政局局长。 任命辛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