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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轻伤的标准是什么

鉴定轻伤的标准是什么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鉴定轻伤的标准是什么

轻伤判定的标准依据是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规定:该标准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和司法部联合发布。

受害人身体不同位置受到伤害,有不同的轻伤标准,包括颅脑、脊髓损伤,面部、耳廓损伤,听器听力损伤,颈部损伤,胸部损伤,腹部损伤,盆部及会阴损伤,脊柱四肢损伤,手损伤,体表损伤,以及其他损伤。

轻伤又分为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以手损伤为例,以下两种情况属于轻伤一级:1、一只手的功能累计丧失16%。

2、一只手的拇指缺失或离断,尚未超过指间关节。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受害人身体不同位置受到伤害,有不同的轻伤标准,包括颅脑、脊髓损伤,面部、耳廓损伤,听器听力损伤,颈部损伤,胸部损伤,腹部损伤,盆部及会阴损伤,脊柱四肢损伤,手损伤,体表损伤,以及其他损伤。

轻伤又分为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以手损伤为例,以下两种情况属于轻伤一级:1、一只手的功能累计丧失16%。

2、一只手的拇指缺失或离断,尚未超过指间关节。

其他具体的轻伤判定标准可参考《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