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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三同时”制度的联系与区别。

简述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三同时”制度的联系与区别。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简述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三同时”制度的联系与区别。

联系: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是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基本法律制度,二者相辅相成。

区别:

1、特点不同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指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以法律、法规或行政规章的形式确定下来从而必须遵守的制度。环境影响评价不能代替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前者是评价技术,后者是进行评价的法律依据。

“三同时”制度是在中国出台最早的一项环境管理制度。它是中国的独创,是在中国社会主义制度和建设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来的,是具有中国特色并行之有效的环境管理制度。

2、功能不同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指在进行建设活动之前,对建设项目的选址、设计和建成投产使用后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进行调查、预测和评定,提出防治措施,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报批的法律制度。

“三同时”制度是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一个创举,是在总结我国环境管理实践经验基础上,被我国法律所确认的一项重要的环境保护法律制度。

3、作用不同

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可以为建设项目合理选址提供依据,防止由于布局不合理给环境带来难以消除的损害;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可以调查清楚周围环境的现状,预测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范围、程度和趋势,提出有针对性的环境保护措施;环境影响评价还可以为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三同时”制度适用的主体是所有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