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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刘晓庆当年逃税事件的始末???

求刘晓庆当年逃税事件的始末???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求刘晓庆当年逃税事件的始末???

2002年7月25日,新华社向全国新闻媒体发了通稿,主要内容是:刘晓庆因其公司涉嫌偷税,已于7月24日经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批准被依法逮捕。同日,中央电视台《现在播报》也向全国、全世界播报了这一新闻。

一石激起千层浪,刘晓庆被正式逮捕入狱无疑是2002年的一大新闻。

一夜之间,媒体上刚刚有所平抑的“关于刘晓庆”和“刘晓庆税案”的话题顿时又火爆起来。7月25日以后,不少报纸几乎天天都有刘晓庆的照片以及关于刘晓庆税案的话题。以媒体和公众对此事的关注程度来看,至少新时期以来,还没有一个人的被捕入狱能够在社会上引起如此巨大的反响。

既然是爆炸,就会有飞沙走石硝烟弥漫;既然是巨石击水,溅起来的就不仅仅是晶莹的浪花。在报道刘晓庆入狱的大量消息中,很多参与者不顾事实,仅仅凭着道听途说街谈巷议甚至主观猜想就敢落笔成文,一时形成了谣言满天飞的混乱局面。

8月3日,香港某报报道了刘晓庆狱中落泪的消息。消息说:“中国影后刘晓庆早前因涉嫌逃税被捕,拘留在北京看守所,一向给人女强人感觉的刘晓庆,在入狱时因被要求全裸接受检查,有感自尊心受损而当场落泪。”

针对这些报道,警方于2002年7月30日出面辟谣,北京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称:“这些报道是严重失实的,是极不负责任的,是毫无根据的,纯属炒作。”

警方已经辟谣,但是一些媒体置若罔闻,依旧自说自话,对刘晓庆的狱中生活进行了猜测和想像性描述。说刘晓庆“原本染成的一头乌黑的长发露出了白色。由于情绪极度不稳定,她经常用头撞墙”。某些报刊出于商业动机,仍采取辱骂、指责甚至诽谤的手法,往刘晓庆身上大泼脏水,把她妖魔化,侵权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

对媒体在报道刘晓庆事件中出现的“偏差”,全国记者协会十分重视,一连召开了3个旨在制止假新闻和炒新闻的行业自律会,要求传媒界时刻牢记肩负的社会责任,不能只为扩大自己的影响、抓读者而进行商业化的炒作。

在大众媒体排山倒海般地谤损刘晓庆这个“恶心”那个“丑态”的同时,《法制日报》、《检察日报》等法制媒体的一些理性文章也频频见于报端。其中一篇文章,在提到有关媒体披露刘晓庆被关押期间曾请求出去“一头上的白发”、“刘晓庆原本就有满头白发”等内容时指出:刘晓庆作为一个演艺明星,十分注意自己的形象,这是她隐私的一部分。媒体将其与案件本身毫无关系的个人隐私公诸报端,应该说是严重侵犯了刘晓庆的隐私权。

对于刘晓庆的被捕,除了一片骂声和正义之声以外,叫好声和叹息声也同样响彻大江南北。叫好的人心态各异:有的是出以公心——名人犯法与庶人同罪,说明国家整顿税制的决心之大;有的是妒忌和压抑的心理得到了释放——你也有今天呀!也有少部分人纯粹是觉得解恨,这不是个人之间的仇恨,而是穷人对富人与生俱来的仇恨——活该,谁让你有钱来着!至于叹息的人则多半心同此想:挺好的一个演员,不好好演戏,瞎折腾什么呀,这下被逮起来了,连戏也演不成了。这部分人多半是刘晓庆的影迷,真心实意地喜欢她,喜欢她的戏。这种叹息代表了多数老百姓的心声。刘晓庆在公众和媒体的关注下活跃了20多年,虽然是非不断,官司缠身,但还是有很多人喜欢她。影迷喜欢她,喜欢她的表演;不是影迷的人也喜欢她,喜欢她的率真,喜欢她的敢为天下先。就在一些无聊小报对刘晓斓娜胗侣倚醇‖耆璺贪苁碌氖焙颍钦庑┥屏颊钡娜四刈鲎盼ち跸庆合法权益的事情?002年8月9日,在刘晓庆已经入狱40多天的时候,还有人在报纸上为她叫好:

“我没当过刘晓庆的影迷,也从来不认为她是中国最好的女演员,但我从未怀疑过她有真本事。比如她的文章写得真是不错,尤其是《我的路》,给人石破天惊之感”。

刘晓庆被拘留以前,除了一些必要的社会活动之外,主要还是在拍戏。当初拍完《火凤凰》之后,还友情客串了一部名为《执行局长》的电视剧。在这部反映高法系统工作人员精神风貌的电视剧中,刘晓庆扮演省长夫人。虽然是个戏份不多的角色,但她的表演非常精彩到位,把一个深明大义、知法守法的中年女知识分子刻画得细致入微,不少看过此剧的人都认为她的表演技艺不同凡响。

刘晓庆被捕的消息在社会上引起了巨大反响。作为曾经在中国影坛叱咤风云逾20年之久的“大姐大”级人物,刘晓庆拥有大批喜爱她的影迷和观众。对于这些影迷和观众来说,一夜之间,昔日的偶像变成了阶下囚,如此戏剧性的人生变故胜过任何一部刘晓庆主演的影视剧。刘晓庆似乎注定成为中国影坛最富争议性的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