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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荣枝最后判什么刑

劳荣枝最后判什么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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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荣枝最后判什么刑

法律分析:劳荣枝最后被判死刑。“一审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劳荣枝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绑架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劳荣枝伙同他人故意非法剥夺被害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威胁手段,抢劫被害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被害人其行为已构成绑架罪,劳荣枝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判决如下:被告人劳荣枝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渣知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绑架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枣扰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劳荣枝案的认定:一、劳荣枝伙同其情侣法子英为抢劫钱财,共同制造了四起抢劫杀人案,导致七人死亡,抢劫金额巨大,情节特别严重,手段极其恶劣,主观恶意极深。二、在作案过程中,劳荣枝积极参与预谋、色诱、捆绑、控制看管被害人,抢劫被害人,为本案的主犯之一,属于和男友法子英共同作案。不管劳荣枝是否亲自持刀与否,她都是导致七人被杀的关键因素,完全构成直接故意或间接故意杀人罪。三、劳荣枝在犯罪过程中没有从轻处罚如岩消的情节,她辩称受法子英胁迫没有任何证据支持。四、劳荣枝在二审期间全面恶意翻供,拒不忏悔抗拒审判,属于从重情节。五、劳荣枝犯抢劫罪、绑架罪、杀人罪证据确凿、充分,必须判处死刑,否则不足以平民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三条 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