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药审批办法中明确规定新药分哪三种?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新药审批办法中明确规定新药分为中药、化学药品、生物制品。
第一类
1、中药材的人工制成品。
2、新发现的中药材及其制剂。
3、中药材中提取的有效成分及其制剂。
4、复方中提取的有效世改成分。
第二类
1、中药注射剂。
2、中药材新的药用部位及其制剂。
3、中药材、天然药物中提取的有效部位及其制剂。
4、中药材以人工方法在动物体内的制取物及其制剂。
5、复方中提取的有效部位群。
扩展资料
第一类橡返旅:首创的原料药及其制剂。
1、通过合成或半合成的方法制成的梁凳原料药及其制剂。
2、天然物质中提取的或通过发酵提取的有效单体及其制剂。
3、国外已有药用研究报道,尚未获一国药品管理当局批准上市的化合物。
第二类:
1、已在国外获准生产上市,但未载入药典,我国也未进口的药品。
2、用拆分、合成的方法首次制得的某一已知药物中的光学异构体及其制剂。
3、国外尚未上市的由口服、外用或其他途径改变为注射途径给药者,或由局部用药改为全身 给药者(如口服、吸入等制剂)。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新药审批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