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百科词条

扎拖波"

扎拖波"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扎拖波

判决糯康、桑康·乍萨、依莱、扎西卡死刑,判处扎波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判处扎拖波有期徒刑八年的判决。 1、2011年10月5日上午,“华平号”和“玉兴8号” 两艘商船在湄公河金三角水域遭遇袭击。经证实,“华平号”上的6名中国船员和“玉兴8号”上的7名中国船员,共13人,已全部遇难。2011年10月10日,缅甸政府否认佤邦毒枭劫杀中国船员,并称泰国警方枪击中国船员。10月28日下午,泰国表示,嫌犯是隶属于泰国第三军区“帕莽”军营的9名士兵。2012年9月20日,惨案主犯糯康等人受审;11月6日,惨案一审宣判糯康被判死刑。2013年3月1日在云南昆明被依法执行死刑。 2、2012年11月6日下